江湾游泳馆新规让爱好游泳的老先生“很受伤”“我今年85岁,身体特别健康,水性也好,可为什么游泳馆要求70岁以上老人必须有人陪护,否则不许进馆游泳?”昨天,家住杨浦区市光路工农四村的赵先生致电本报,他说,江湾体育场游泳馆的这条新规很“生硬”,眼看天气一天比一天热,爱好游泳的他,现在却不能下水了。赵老先生
赵先生自小喜欢游泳,水性非常好,能一口气游出几百米。前天是2011年度上海市游泳健康证到期日,他来到江湾体育场游泳馆,一方面要办理新健康证,一方面也想下水“过把瘾”。
可到了办理健康证的窗口,工作人员却拒绝了老人的请求。工作人员解释,游泳馆有新规,“70岁以上老人必须有青壮年人陪护,否则不允许进馆游泳”。这使赵先生很郁闷,他子女都上班,根本没人陪。他说,游泳馆能不能“变通”一下,允许健康的70岁以上的老两口相互搀扶进馆游泳,或者老人儿女可与游泳馆签订协议:老人在游泳馆出现意外,与游泳馆无关。这样的请求,被游泳馆一口回绝。
夏天将至,像赵先生这样的遭遇不是个案,本报962288新闻热线和上海滩微博报料平台就屡屡接到类似反映。
“游泳是我最喜欢的健身方式,可过了70岁就被游泳馆拒绝,那我还能去哪儿游呢?如果正规游泳场所拒绝老年人进入JN江南sports,那更多的人只能选择去野泳,那岂不是更危险?”一名读者愤愤不平。
记者致电发放游泳健康证的管理单位——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,工作人员说,目前国家并没有相关规定说“70岁以上老人需青壮年陪护才允许进入游泳馆游泳”,他们也不反对70岁以上老人单独游泳。至于江湾体育场游泳馆的新规,那是游泳馆自身行为。
此外关于游泳陪护问题,上海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只在游泳健康证上印有“学龄前儿童游泳,家长应全程监护”这句话,并没有针对老年人提出所谓“70岁以上”一说。
记者联系江湾体育场游泳馆,工作人员表示,游泳馆确实出台规矩,70岁以上老人游泳需陪护,否则不能进馆。“我们的游泳池长50米,宽20米,最深处水深达2.3米,对于年纪偏大的老人来说,确实有危险;游泳馆此举也是为了老人安全。”工作人员说道。
读者希望,游泳馆能否多添些急救人手,加强安全措施,毕竟,只有“变堵为疏”,才能使老人“老有所乐”,并避免更多的“野泳”现象发生。